通知公告

关于各单位更新并提交巡察整改台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各相关单位:

针对教育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校内轮巡察仍有被巡察单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根据学校党委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将对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与本轮巡视整改一并进行重点监督、挂牌督办,确保按时销号,巡察整改未完成情况与巡视整改工作一并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按照上述要求,第一至六批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完成一个销账一个的原则102717:00将更新后的整改台账提交邮箱uibexc@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行政楼234。原则上第一至六批被巡察单位要在巡视集中整改期截至11月底)内完成所有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不能如期完成整改的问题须提交书面报告(与更新后的整改台账一并提交上述邮箱),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门听取汇报。

另,请第七批被巡察单位及第六批机动巡察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在3个月内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改,逐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被巡察单位提交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单位党政负责人向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时间预计在12月中旬)。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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