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第二批巡察专项工作绩效的公示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专项工作绩效和管理绩效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精神,我办拟将发放的第二批巡察专项工作绩效进行公示,发放原则及标准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专项工作绩效和管理绩效发放指导意见(试行)》,按照每批巡察组组长5000元/人、副组长4000元/人、组员3000元/人标准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第二批巡察专项工作绩效明细表》。本公示期自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署名提出。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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